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上海市东方医院拟对以下项目面向社会进行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兹欢迎具有合法资质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内容:我院拟租赁一部大巴作为东方医院南院至周浦、东方医院南院至孙桥的“便民公交”往返班车。
二、预算金额:30万元,投标价格不得超过预算。
三、服务地点:东方医院南院至周浦、东方医院南院至孙桥。
四、服务期限:一年。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规范所规定的条件。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网站跳转链接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记录为准)。
5、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项目时间安排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5年03月14日到2025年03月21日。
2、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新大楼4楼运营管理办公室。
3、报名需提供资料:有效的工商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4日下午13:30,过时不候。
5、投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150号新大楼26楼第二会议室。
6、联系人:李丽萍
7、联系方式:38804518转37275
8、联系邮箱:995632393@qq.com
上海市东方医院
采购招标办公室
2025年03月14日